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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科技九条”出台 重拳推动科技创业
文章来源:中华电子商务与信息技术协会   发布时间:2012-01-30  

  短短千字、9条新政,将“一石激起千层浪”。春节假期后上班的第一天,酝酿多时的南京推动科技创业的“科技九条”新政正式印发。借鉴美国斯坦福大学、以色列魏兹曼科学研究院等世界知名高校院所的经验做法,南京新出台的《深化南京国家科技体制综合改革试点城市建设,打造中国人才与创业创新名城的若干政策措施》(简称“科技九条”)在鼓励推动全市科技人员离岗创业、在职创业,在校大学生休学创业,帮助解决其后顾之忧、给予真金白银的激励等方面,拿出了在全国范围内极具突破性和吸引力的举措。这是继去年推出科技创业创新“1+8”系列政策以来,南京打造中国人才与创业创新名城的又一记“重拳”。

  到南京紫金科创特区或大学科技园创业,可享“科技九条”新政

  2009年,经科技部批准,南京正式成为全国唯一的科技体制综合改革试点城市。然而长期以来,南京丰富的科教人才资源一直没能真正转化为推动发展的现实生产力,根本原因是科技创业的不足。在宁高校院所不缺科技创新的成果,而南京却一直缺少“高素质创业主体和高品质的创业环境”。“科技九条”的诞生,就是为了打破这一制约南京发展的瓶颈,九条新政的出台将有效推动科技创业在南京蔚然成风。

  《深化南京国家科技体制综合改革试点城市建设,打造中国人才与创业创新名城的若干政策措施》(简称“科技九条”),由省科技厅、省教育厅、市委市政府联合出台。新政本着“敢闯敢试,先行先试”的原则,将专门扶持在宁高校、科研院所和国有事业、企业单位科技人员(包括担任行政领导职务的科技人员)到我市科创特区或校地共建的大学科技园创业,在宁高校全日制在校学生到南京市大学生创业基地创业。入选中央“千人计划”、省“双创计划”和市“321计划”的人才,以及与市政府战略合作的市外高校、科研院所科技人员,进驻我市科创特区或校地共建的大学科技园创业,也可享受相关优惠政策。